11月21日,瓮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研究审议相关事宜。
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玉华、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平、王华、刘奉贤、姚明凤、张远军、洪湖,瓮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宋鹏,县人民法院、 县人民检察院及县监察委员会相关同志出席或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瓮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和审议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以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2018年审计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2018年以来瓮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对《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以来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以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草案)。
潘玉华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资金补助及评估价值,充分发挥政府监管职能职责,有效提高放管服服务改革措施,大力提升便民、利民工作效率,优化简化服务程序,加强整改力度,做到为民之所想、为民之所服,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遵循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理念,全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