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13日瓮安县司法局、县关工委组织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妇联、团县委、县禁毒办等7家部门联合到瓮安八小、瓮安六中、江界河学校、天文中学、岚关中学开展了“法治宣传进校园,为教育保驾护航”法治宣讲进校园主题活动。
活动中,以召集部分学生家长、在校老师、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和青少年如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避免违法犯罪侵害。
在法治教育宣讲中,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负责人刘力民从实际案例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以情感人的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为学生讲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告诉学生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周岁,而不是16、18周岁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诉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并勉励学生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法有效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非法犯罪,杜绝青少年学生不良行为习惯,做一名合格的、遵纪守法的人;县检察院未检科赵金领同志凭借多年办案经验和丰富详实的案例提醒全校师生,面临中考这个特殊阶段,如何警惕青少年违法犯罪,如何认清青少年犯罪给各方面造成的危害,以及家长和学校如何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县关工委粟应奎同志,结合传统道德教育、珍爱生命,学法、守法、怎样守法等方面进行了总结,并用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的名言:“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教育引导学生要立志高远、努力学习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此次活动重点为家长、师生们普及宪法和其他法律知识,并结合案例教育广大师生要遵纪守法,违反国家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鼓励师生主动学习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共开展集中普法授课5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答疑解惑50余人,受教育师生7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