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刘波)身教重于言教,但近日瓮安一驾校教练却以身试法酒后驾驶,并被交警在家门口查个正着。
9月10日19时,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从各秩序中队抽调40名民警、辅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反光锥桶、酒精检测仪、摄像机等装备,在新区大道、环东大道等路段设立4个查缉点,利用快速酒精检测仪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筛查,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李莫某被检测出饮酒驾驶
21时许,在环东大道城北加油站查缉路段,一辆教练车驶入民警视线,驾驶员见前方有民警在查车,随即将车停在离查缉点约30米处停止不前。见此,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当打开车窗时一股酒味扑鼻而来,遂对驾驶人李莫某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其带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李莫某和其驾驶的教练车
据李莫某陈述,当晚在饭桌上喝了一小杯啤酒,自认为酒量很好,且开车多年交警从未查到过自己开的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教练车从珠藏回县城,谁曾想快到家门口了却被交警查获。
由于教练车属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李莫某将受到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罚款5000元处罚。这是近两年来瓮安交警查获的第二起驾校教练员酒驾行为。